“村务公开月月新,小微权力清单明。”“低收随礼不过百,自助简餐倡光盘。”......仲夏时节,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,整洁的道路连接村巷,田园风格的民宿点缀其间,村头墙上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尤为醒目。
谭庄村这些朗朗上口的“条款”,是亳州市推动基层善治的缩影。近年来,该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,通过修村规、定民约、树新风,推动“美好约定”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“润滑剂”、提升人居环境的“助推器”和培育文明新风的“播种机”。
“为了让凝聚集体智慧的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更好发挥作用,我们坚持在‘修’字上下功夫、在‘用’字上求实效、在‘新’字上做文章,让‘约定’更接地气、更有威力、更显活力。”亳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高竞竞说。
在制订“约定”过程中,亳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地严格履行修订程序。通过村(居)民议事会、“马扎会”、入户走访、线上征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动员,聚焦邻里和睦、孝老爱亲、勤劳俭朴等传统美德,结合村(社区)实际情况、风俗习惯、历史沿革合理制定内容。同时,紧跟发展需要,及时将树新风治陋习、垃圾分类等新要求充实细化其中,确保修订内容切合实际、条款清晰、措施可行,使其不再是“挂在墙上”的摆设,而是“记在心里”的行动指南。
在落实“约定”方面,亳州市持续推动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与基层治理实践深度融合。强化宣传引导,利用广播、宣传栏、文艺演出、微信群等载体,让“约定”内容家喻户晓、入脑入心。建立监督执行机制,在各地设立由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成员、德高望重的“五老”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,对遵守情况进行评议、劝导和督促。此外,将遵守“约定”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家庭、星级文明户、“好媳妇”“好婆婆”等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,用榜样力量带动“约定”落实。
在创新“约定”方面,亳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,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,与时俱进注入新内涵。蒙城县岳坊镇戴尧村持续推进以自治为基础、法治为保障、德治为先导的“三治融合”,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治理、乡风文明建设。涡阳县西阳镇解沟村巧用“六尺巷工作法”,以“谦和礼让”润人心、正品行、育美德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将中药种植产业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,引导村民勤劳致富。
亳州市许多地方将志愿服务、防范电信诈骗、关爱“一老一小”等时代新要求纳入其中,使“约定”更具时代感和引领力。该市还鼓励各地运用快板、三句半、情景剧等文艺形式,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精彩呈现、广泛传播。这些“美好约定”不仅有效约束了行为,更培育了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
·编后·
亳州市聚焦“修、用、新”三字诀,通过民主协商让“约定”“接地气”,借助监督评议促其“有威力”,融入时代内涵使其“显活力”,推动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从“墙上摆设”转化为基层善治的“行动指南”,实现“小村规”撬动大善治。(记者 任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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